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
申请类别 |
1、注销本单位备案(如注销本单位备案信息无需提供域名证书) 2、注销非本单位备案信息(域名持有者) |
注销的备案号 (请选择其中一项填写) |
1. 注销主体备案号(如浙ICP备10000001号) 2. 注销网站备案号(如浙ICP备10000001号-1) |
注销的备案主办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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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的备案域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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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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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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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原因及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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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主办单位(盖章): 个人(签名): 申请日期: |
注: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后“填表说明”。
填表说明
1、申请者请如实提供申请材料。
2、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第一类:注销本单位备案信息
a、《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》原件(若申请者为单位,须盖公章;若申请者为个人,须手写签名;工商信息已注销单位,须原法人手写签名);
b、网站主办者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;
c、主办单位工商信息已注销的,提供证件颁发机构出具的注销证明、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与注销证明登记法人信息一致)。
第二类:注销非本单位备案信息(域名持有者)
a、《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》原件(若申请者为单位,须盖公章;若申请者为个人,须手写签名);
b、域名持有者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;
c、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(证书主体与申请者名称一致)。
注意:
a、每份复印件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(单位)或手写签名(个人);个人身份证件需正反面复印。
b、如单位有效证件已更换为统一信用代码,请提供新版证件。
c、若单位名称发生过变更,请提供证件颁发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。无公章的个体工商户,请另附营业执照上“经营者”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到省通信管理局(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7楼备案组)网站备案专员收;邮编:310014)。
4、我局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,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告知申请表中的联系人(申请者也可自行登陆工信部icp网站备案网站“公共查询”栏目核实处理结果),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。